佔tag抱歉。
佔tag抱歉。
回去看以後我發現一些很大的錯誤,為了不誤導所以我講一下。
第一,他們如何搭配衣服的問題。之前有讀者反映過應該不會全身穿不同的品牌,不過我看時尚雜誌是可以的。但是呢,假設他們去派對或是時裝秀,應該會穿主辦的品牌,譬如去Chanel的場就穿Chanel,樓主在寫的時候並不是很清楚。最近在看一本《時尚經典的誕生》裡面提到,喬治‧亞曼尼曾經在紐約時裝週的晚上舉辦派對,讓Anna Wintour十分不開心,所以就穿Chanel的衣服去那場派對,讓喬治‧亞曼尼非常不開心。由此可見,他們應該是會尊重對方的。
竟然就這樣寫完了,一路寫來實在諸多感慨。
當初會自己也提筆開始創作,原因很簡單,就只是因為看了好多虐文被虐成渣渣,希望自己可以創造一個故事讓Loki幸福,假設是延續電影的話,自認沒有那樣的好功力,所以我就想了AU。會想到《穿著PRADA的惡魔》是一場意外,原本就很喜歡這部電影,剛好那時候也看了小說,洗澡時忽然靈光一閃,那就試著把兩個結合看看吧。而為了讓Loki幸福,因此就決定必須Loki的身分比Thor高。